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全省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制造业企业。大型企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00万元及以上。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2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2年较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附件2)。
(二)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2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2021、2022年度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报所属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
(三)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填报《陕西省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3),联合行文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奖补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奖补资金计划。
六、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
(二)母公司下属子公司已经申报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母公司不得再将该子公司研发投入合并后重复申报。
(三)研发经费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
(四)在核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时,不包括政府资金投入部分。
(五)研发投入奖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内容应保持一致。企业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注册登录后进入2023财年,依次点击“新增-陕西省-陕西省辖区-××市-××市辖区-××区本级-省级专项-2162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1620101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进行网上申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奖补项目”)。
(六)各市(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查、推荐工作,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2份推荐文件,《陕西省大型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3份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工信厅科技处,1份推荐文件报省财政厅经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