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专业会议评审工作安排,现将通过评审的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员予以公布。
本公布自2024年2月23日至3月14日,共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通过专业会议评审候选人员.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