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省级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省级科技发展计划管理,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修订了《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首页
服务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