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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宝高新高创字 [2020]27号 关于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公司:为加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充分发挥“双创”载体的平台服务功能,更好服务于科技企业和创业者,积极推动宝鸡高新区孵化事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快新产品研发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内容。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加快新产品研发,推进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提升,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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