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5-24 14:46:26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2519
各市(区)、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好更优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培育生态圈,根据省科技创新工作年度安排和《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陕科发〔2021〕9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为陕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符合《陕西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各市(区)或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审核和报送推荐函及信息汇总表(附件1-2)至省科技厅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注册(已有账户直接登录)并填写申报材料。
(二)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报送推荐函和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申报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众创空间、孵化器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按认定条件、时间择优推荐。
(二)申报单位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在线注册、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陕西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手册”。
(四)申报单位、入驻企业/团队账号自主注册,推荐单位账号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分配,或联系管理员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