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12-02 09:55:00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7867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规范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9〕11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19〕85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
二、申报材料
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方式,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2.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见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至省科技厅(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315室,邮编:710077)。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张 涵,029-88857950
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苗宏雄,029-87292778
省教育厅科技处: 杨 丹,029-88668675
附件:1.基本信息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
3.相关证明材料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2日